据初步测算,预计到2020年,全省共建设充电桩8.5万个,整体车堆比小于3:1;到2025年,全省共建设充电桩33.7万个,整体车堆比小于2:1。到2030年,全省共建设充电桩94万个,总体车桩比将接近1:1。
充电基础设施实行属地建设管理原则。要夯实各市县政府主体责任,将全省充电基础设施年度建设任务分解到各市县。各市、县根据辖区实际,明确建设地点和建设类别,并纳入本市。该县“多规合一”。各市县按照全省统一部署要求开展建设。同时,各市、县政府每年都要划拨一定数量的建设用地和住宅小区用于充电桩建设;设立项目申报“单一窗口”,简化项目建设程序,保护纳入建设布局方案、手续完备的项目建设;电网企业要简化电能计量装置接入安装程序,落实绿色通道和限时结算要求,为充电设施建设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此外,市、县要研究出台加强城市停车位特别是公共停车位建设的管理办法,按照清洁能源汽车发展规划的相关目标,编制城市停车场建设规划,确保落实。停车位建设标准。
湖南省还将实施电价优惠政策,省物价部门将研究下发有关通知,将我省峰谷电价范围扩大至所有电动汽车用户。根据充电设施所在地点,将区分居民用电、农业生产用电、工业用电、商业用电等用电,实行峰谷电价政策。电价政策可以引导用户避峰填谷,选择合理的充电时段,不仅有利于降低用户的电费支出,也有利于提高海南电网的稳定性。
还将加快家庭供电抄表工作,在房地产小区、商业综合体、写字楼等区域的充电设施安装独立配电设施和峰谷分时计量装置,防止电动车车主共享变压器。与线路一起分担分摊的电费和损失费用,增加了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