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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充电桩设计中的“负荷等级及负荷计算及谐波治理”

2021-07-15 10:00 来源:采桩网   
核心摘要:负荷水平及负荷计算 住宅小区电动汽车以通勤为主,依据GB50052-2009《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和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DBJ50-218-2015《民用建筑电动汽车充电设备配套设施设计规范》第5.1.3条配电充电监控系统用电量为二级负荷,其他负荷为三级负荷。慢速充电桩(交流充电桩),其充电电流小,充电时间长(一般为6~8h),可延长电

负荷水平及负荷计算 住宅小区电动汽车以通勤为主,依据GB50052-2009《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和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DBJ50-218-2015《民用建筑电动汽车充电设备配套设施设计规范》第5.1.3条配电充电监控系统用电量为二级负荷,其他负荷为三级负荷。慢速充电桩(交流充电桩),其充电电流小,充电时间长(一般为6~8h),可延长电池寿命,大部分居民早退晚归,适合设置慢速充电桩。


本文以住宅小区为例。其地下室为机房(设有T1、T2两个变电站,每个变电站配备1000kVA住宅专用干式变压器)和500个大型地下车库。按照5:1的车桩比,需要100个慢充桩。考虑到社区访客和应急需求,2个快速充电桩(非车载充电器,充电时间一般在1h以内),参照DBJ50-218-2015第4.1.2条,每51个停车位设置1个充电站,2个设立充电站。

每个充电站应在与施工专业人员协商后设置为防火隔间。为节省投资、节能,1号充电站位于1号变电站旁,2号充电站位于2号变电站旁,线路最短,功率最小失利。负荷计算:根据能源行业标准NB/T33002-2010《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技术条件》,每台慢充桩装置容量约为7kW(AC220V单相电源),根据NB/T33001- 2010年《电动汽车非车载传导》《类型充电器技术条件》,各快充桩装置容量:取Pe=120kW(AC380V三相供电),参考深圳标准化指导技术文件SZDB/Z29 .1-2010《电动汽车充电系统技术规范第1部分:通用要求》,cosφ>0.95,这里cosφ=0.85。


谐波控制充电器负载是电力电子设备和电池,包括非线性负载。必须严格限制谐波畸变率,以免影响变压器、电动机、电容器等设备的正常运行和测量造成的误差: 一、所用充电机器的谐波成分应符合国家标准GB17625.1- 2012年《电磁兼容限值和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输入电流≤16A)》和GB/Z17625.6-2003《电磁兼容限值vs.额定电流》《设备产生的谐波电流限值》的相关规定低压供电系统中的16A”;二是采取有效的谐波治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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